东校区各位住户:
接东兴区棚改办通知,东校区(原农校)所有棚改户将于2016年6月30日、7月1日两日兑现棚改资金,按照棚改有关规定,棚改户必须完清水电气费用结算才能办理资金兑现。
为了方便住户完清棚改手续,学院定于2016年6月25日上午9点—下午6点组织工作人员进户核查水电气表,请各住户务必家里留人,配合本次核查工作。所有核查清楚水电气数据的住户学院将于6月27日—28日在东校区大门现场结算水电气费用。
以上通知敬请相互转告!
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
2016年6月24日
上一条:关于注销达到退学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学籍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开展校园摩托车(电动车)专项清理和整治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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