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跨校选拔2015届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意见》及《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公示2015年跨校“专升本”初步名单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2015年专升本内江师范学院拟录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(附件1)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为七天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实名向学院监审处反映,监审处联系电话:2264990。
同时,将内江师范学院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1、“专升本”拟录取学生须写出专升本书面申请书,于6月5日12:00前将申请书交学院教务处邓凯文老师处,由学院统一转交内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注册中心,过期视为自动放弃“专升本”资格。
2、内江师范学院根据川教函〔2015〕155号文件规定:“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,对专科应届毕业生“专升本”新生的学分认定,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%”,故跨校“专升本”新生应缴纳所升入该本科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60%的学费。请“专升本”拟录取的学生于6月10日下午5:00前到内江师范学院计财处收费科预交应修总学分35%的学费(学生可将预交学费打入内江师范学院帐户,各专业学费、内江师范学院开户行名称见附件2), 过期视为自动放弃“专升本”资格。
附件1:内江职院2015年专升本内江师范学院拟录取学生名单.xls
附件2:内江师范学院2013级本科专业学费及内江师范学院账户.doc
内江职业技术学院
2015年6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