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《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内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<关于开展第二届“内江市学科带头人”评选活动的通知>》的通知
院内各部门:
现将《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内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<关于开展第二届“内江市学科带头人”评选活动的通知>》(市人社发[2016]58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系(部、院)按照文件要求,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准备工作,认真做好申报工作。
评选程序:
1.各系(部、院)根据文件评选条件进行推荐,推荐表报送人事处汇总。请于10月13日(周二)上午12:00前,将《内江市学科带头人推荐表》报送人事处(一式两份),电子版同发OA邮箱。
2.人事处汇总后会同教务处进行评审,教务处报送学院审议。
3.学院推荐人选由学院书记办公会审定。
4.确定人选后,根据文件要求完善上报材料。包括:推荐表10份,业绩材料复印件3套,主要业绩、贡献情况简介(500字以内)
5.人事处须于10月30日前报送人社局。
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,不予受理。
特此通知。
学院人事处
2016年9月29日